民间借贷,证据只有电话录音手机录像,能
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,我们这期谈谈在借款纠纷中,原告只有电话录音、手机录像,法院会不会受理,能否打赢官司?
其实电话录音和手机录像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视听资料,又叫音像证据。用声音或声音与图像的结合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。该类证据反应的是有关案件事实的声音、形象特征,随着时间和科技的发展成为民事诉讼中一种独立的证据。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: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。录音资料是通过录音设备比如手机、录音笔等录制的各种声音、并且能够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通过特定的设备展示的声音资料。录音资料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方式有两种:一是以录音资料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,比如某次会议中关于某项决定内容得到一致通过的宣告。另一种是通过观察录音资料的音调、音色、响度及周围环境的声音等形式上的要素来证明案件事实。
影像资料是通过录像设备录制的图像包括手机录制,或者图像与声音的结合,并能够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某种设备展示出来的资料。对于录像中的声音一般是与图像同步的,所以图像中的声音不构成独立的录音资料。
这些证据便于收集、保管和使用,不会受到人为影响,比较能够真实的反应案件的事实,可以通过这些证据来判断其他证据的真假,但这些证据也存在一个缺点,容易被剪辑、被篡改,所以这些证据只能作为间接证据。民事诉讼法规定:对于视听资料,应当辨别真伪,并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,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所以证据只有电话录音和手机录像,法院会受理案件,但要想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,最好能够补充提供其他证据进行,案件胜诉才能万无一失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fz/36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