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昕,嬉皮士的爱情百家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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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四月,姜昕再次站上舞台,开始巡演。距离她上一次举办专场演出,已经过去了十二年。这十二年里,曾经火热的、自由的、理想的摇滚乐文化,已被时代的潮流冲散,当年在鼓楼、后海热闹着聚集的年轻人,也纷纷搬到了五环外。而对姜昕而言,这十二年更加充满跌宕,像她歌里唱的,「人生戏剧变幻无常」。
成年之后,姜昕一直在恋爱,最著名的,当然是她和窦唯的那段,这段关系以失败告终,它和她后面两段仍然失败的恋爱一起,给了她建立爱情的原则:不为对方洗衣做饭,不生孩子。到32岁,她遇到了鼓三儿张永光,他接受她,欣赏她,想要和她「分享生命」。
在所有朋友看来,这都是神仙眷侣般的感情。他们先是住在鼓楼,经常在后海、香山、长城脚下热舞、游荡,又搬到顺义,租下六层房子,练鼓,读书,招待朋友。遇到下雨下雪,他们俩就开着车往外跑。不拘年龄,他们一直过着从年轻时候就认同的、嬉皮士一般的生活。
年底,鼓三儿自杀。姜昕「懵了」,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三年,她和世界之间好像一直隔着层塑料膜,模模糊糊看不真切。
她再也没有恋爱,但又开始唱歌。年,姜昕发布了单曲《重生》,这是鼓三儿离世前,许巍给她做好的歌。她唱道:「青春不会老爱不会枯萎/那所有的美好不会消逝/因为它们不会被白发覆盖/因为它们不会被悲伤掩埋。」
乐评人李皖曾这样评价姜昕和她的音乐:「姜昕就像是那种文艺女青年,身上最突出的不是才华,身上最突出的是比她热爱的艺术家还热烈的热爱,比她热爱的艺术还浓烈的文艺气息。她偏爱着大词、好词,喜欢那些温暖浪漫语汇,并用一种毫不出意外的略显空泛的方式将它们组合起来。但是吊诡的是,这歌词里有情义,有她历经的这岁月的波荡,有这生命的启示与光亮。」
今年的巡演,朋友帮姜昕起名「最后的嬉皮士」,朋友觉得,姜昕是一个真正的嬉皮士,一头卷曲的长发,喜欢穿碎花连衣裙,「始终如一地爱着她的约翰·列侬,爱着那首《Imagine》」,并和年轻时候一样相信并践行着《Imagine》那首歌里唱的,全人类都像兄弟姐妹一样相爱。
嬉皮文化是一段早已远去的历史——上世纪六十年代,美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嬉皮士运动,一群披头散发的青年走上街头,响应「和平、反战、博爱、平等」的口号。并在60年代的尾声,举办了规模最大的一届音乐会,「伍德斯托克音乐节」。四天的时间里,有超过四十万人聚集在一起,享受音乐,并对未来充满爱与和平的期待。
在当下,很少再有人像姜昕一样,依然将嬉皮文化看作生活的信仰。
五月二十日,《人物》来到了姜昕在顺义的家里。到处都是花。院子外种着一排绣球,院内月季正开得盛大。室内也到处是花,吉他上画着花,墙上挂着花,坐垫是花的形状,连盛糖用的陶瓷勺,造型也是一朵彩色的花。问起为什么喜欢花,姜昕的回答非常简单,「因为很美」。
对嬉皮士文化而言,花有着特殊的寓意,它美丽而脆弱,但在坚硬的枪炮面前,它又因生生不息而显得坚韧、有力。姜昕在一院花里讲述了自己的这些年。
文|吕蓓卡
编辑|槐杨
图|尹夕远(除特殊标注外)
1到现在我作息还是跟以前一样,四五点睡,差不多每天都能看到日出。人家的日出是早上起来看的,我的日出都是一夜没睡看的。醒来就看看花,有时候朋友来,就坐在院子里聊天,什么都聊,聊半宿。
我是年搬到这里的,那一年我39岁该到40,突然不喜欢热闹了,想安安静静地看看书,有自己的时间。以前我住在鼓楼,在中央歌舞团的大院里,院里有何勇、刘元,全是搞音乐的、跳舞的,歌舞团嘛。那个院可以说是中国摇滚乐跟流行乐诞生的基地,老崔的《一无所有》就是在歌舞团的排练室排出来的。也是这个院里,张岭当年是他的贝斯,三哥是鼓手,刘元吹萨克斯,都是一个院的,何勇比他们小点,看着哥哥们玩,也搞了个乐队,叫五月天,台湾的五月天是后来的了。
那时,院里天天都是party,大家呼朋引伴的,离后海也近,旁边的鼓楼大街有好多livehouse、排练场,有时候你想在家待着吧,就有别的朋友来(喊你),快来快来,你不来找你去。反正一帮文艺青年,聚在一起就喜欢聊我们热爱的东西,不光是聊天,也跳舞。
有一次我印象特别深,在88号(酒吧)玩了一晚上,早晨五点,我和(张)有待、许巍还有一个女孩四个人开车去香山,接着玩,一直玩到第二天中午,躺在草坪上聊。还有一次,有待在香山做了个新年音乐会,演出是晚上,下午我们一帮人就去了,带了一个大录音机,坐缆车到山顶,放上音乐,跳得羽绒服也脱了,毛衣也脱了,穿着T恤到最后,在山上跳得一身汗。
现在的年轻人活得都太亏了,真的。我们当时还在长城上办电音节,都是一直玩到早上,站在城墙上,太阳一出来,所有人欢呼,眼泪都出来了。就是一些年龄相当的人在一起,你能感受到那种经过一个夜晚、太阳出来,一种新生命的感觉。
到年左右,我开始觉得,时代变了,在艺术问题上大家追求的比较皮毛,不太进骨髓了。我看那种网红、抖音,那种快餐文化,觉得虚假,都弄一个美颜,再弄一个滤镜。不像我们之前那些朋友凑一起,聊的是你最近读什么好书、看什么好电影、听什么好音乐、写什么好作品了,现在的朋友聚会大家都在刷手机,我觉得,那也可以不见了。
老朋友还好,主要是新起来的一拨人,让你有这个感觉。大时代的氛围在那儿了,你也不可能完全跳脱时代。以前晚饭后我会去后海散个步,但后来再去后海,一个酒吧一个音乐,都是特别受不了的那种,也没有那个安静的后海了,不是可以租个船、聊会天儿的氛围了。
所以年前后,大家都纷纷搬走了,去发现新的地方,刚开始是五道营,越来越远,现在我的朋友基本上都在五环以外了。我也是为了躲那种家里随时有一帮人的生活,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。臧鸿飞当时是我们乐队的键盘,他帮我们找到这里,贝斯手刘文泰住对面,后来钰棋(姜昕乐队的吉他手)搬过来,张楚也搬过来了。都是认识几十年的老朋友。
大家现在都是单身,也都没孩子,我们住得不远,到周末了一块吃个饭,到夏天了晚上一块散个步,也挺好的。我们还过着年轻时候设想的、嬉皮士的生活。
姜昕在她的一院花里
2我很喜欢嬉皮士文化,第一次接触就感觉找到根儿了。那会儿是九十年代,第一波搞摇滚乐的人往往认识使馆子弟,从他们那儿搞来比如伍德斯托克、迷墙、TheDoors、BobDylan的录像带。我第一次看到伍德斯托克那个音乐节纪录片,就觉得太牛逼了。
当我认识了这件事情之后回头看自己,我发现我的审美一直就是这样,属于一下找到根儿了。比如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留长头发,觉得特别美。那个时候北京的大街上很少见到长发披肩的女孩,几乎没有。那时候中国没那么开放,上中学的时候要不短发,要不就是马尾。有时候早上起来梳马尾之前,头发散开着我就想,哎呀,什么时候能长大,能把头发散开不用扎成一个马尾?等到高考结束,别人都在对答案,我一出门就把皮筋给解了,终于可以散着头发了。
我好多年头发都留着这么长(到腰),又认识了一些长头发的男孩,那个时期我认识的所有男孩全都留过长头发。长发、老摇滚的皮夹克、破洞的牛仔裤,这三样是我们的信仰。
还看三毛的书,她去撒哈拉沙漠买的项链我也买了一个,就是那种部落的东西,我花了一万多块钱,这是我最贵的首饰,就是因为这个情结,还有她那种生活方式,那种捡个什么破东西就做成家里的宝贝。我现在也一样,家里这些东西都是从二手店淘来的,有一个包两块钱买的,巨漂亮。
那卷伍德斯托克的录像带我看了无数次,特别激动,就觉得我要过这样的生活,这么多年,我觉得我真的就是在过这样的生活。
年,姜昕在舞台上图源视觉中国
我为什么爱嬉皮,最重要的就是loveandpeace。我觉得人和人之间,就应该像《imagine》那首歌唱的,所有人要像兄弟姐妹一样相爱,它是我的世界观,还有一个就是和平,不要战争。
特别是现在,我有个摄影师朋友,去年要拍一个电影,去了荷兰,现在回不来了。他在欧洲租了个房车,只能靠拉点人挣点钱,因为乌克兰在打仗,阿富汗也在打仗。他给我看线路图,根本就开不回来,中间全是战争。
爱与和平,这个口号也不只是嬉皮时代提出来的,人类其实一直向往和平,但就是几千年了,和平一阵就为了一个屁大的事打起来。生命这么短暂,你抢什么呀?什么都不是你的,就跟为什么我要租房子一样,你根本就不需要买房子,因为你顶多也就住七八十年。
但90年代我们没太聊过这些话题,说句实话,那个时代我觉得世界好像还挺好的,我们那个时候的青春,因为不是网络时代,大家是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。我们都觉得,周一到周五就是在家修身养性,该干什么干什么,练练琴、做做音乐,正常生活,休养生息,攒好体力,到周末就出去玩。
那会儿好多搞音乐的、搞电影的、玩文学的、画家都住在望京,我们经常出去玩,我有一辆红吉普,有时候能拉十个人从山里回来,后备箱就得装四个。一回到望京,看见大马路,我们说,咱们以后应该在这个路口弄一个大路标,写上「w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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