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普法什么样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
随着现代通讯业的快速发展,手机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最重要工具之一。在各类诉讼纠纷的处理过程中,通话录音的证据功能越来越得到充分体现。那么,什么样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呢?
图片来源于网络第一,通话录音应当是清晰的。通话录音之所以能作为证据,在于其记载的内容,如果通话录音不够清晰,连录音所记载的内容都无法确定,那就更谈不上作为证据使用了。因此,当大家在使用通话录音功能获取证据时,应当找一个信号较好、安静地的环境,避免因信号问题或环境嘈杂影响录音的质量。
第二,通话录音应当体现录音双方的身份。如果录音中不能判断出对方的主体身份,自然无法作为证据使用。在录音过程中,应当呼叫出对方的名字,对方一旦应答,便可坐实对方身份,否则,便需依赖司法鉴定来认定对方身份,在程序上将会遇到诸多麻烦。
第三,录音应当采用合法方式进行,且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。通常情况下,录音都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,此种情况下,极易录下他人的隐私,处理稍有不当,便有可能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。另外,使用偷装窃听器的方式获取的录音,属于非法行为,其获取的信息自然无法作为合法证据提交法庭。
图片来源于网络第四,录音材料应当完整且不得剪辑,在法庭上应提交录音的原始载体。
因为录音材料极易被修改,因此,法律对于录音材料的形式要求较为严格。录音应当完整,不得随意截取和剪辑,否则,便不具备证据的客观真实性,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,严重时,还可能涉嫌伪造证据。另外,将录音材料拷贝到U盘或硬盘中之后,录音工具中的原始版本不可删除,应当同时提交原始载体供法庭核实,否则,很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法定的证据形式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fw/2923.html